肖鲁 《对话》
行为艺术通常被视为一种视觉艺术表现形式,也有人定义为“表演艺术”、“观念艺术”。蔡青对行为艺术给出的定义是,“艺术家亲身加入,精心策划而推出的行为 或事件,并通过与人们交流,一步步发展,形成结果的过程”。所谓艺术家“亲身”参与,则包括物理性的身体参与,或精神性的、心理上的身体参与。
行为艺术观念性很强,直接表达艺术家本身的观点与行动,这与传统艺术多采取迂回表达手法的做法大不相同;而其表现空间也具有无限的潜能,走出了艺术家的画 室、创作室,以生活处境和社会生活环境为资源,关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现状或变化,通过一个场景衬托出艺术家想要吸引公众关注的社会性容 量。
杨志超 《种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