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名为《搜索引擎百度已走向封闭?》的文章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该文围绕“百度是否优先推荐自家产品”的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引发了媒体和广大网民的普遍关注。
作为互联网领域的领军企业,百度近期的搜索服务调整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人们发现,通过百度搜索得到的结果中,有相当一部分链接指向了百度自家的产品,尤其是其自媒体平台“百家号”。这种现象引发了用户的担忧和质疑,他们担心百度可能利用自身的市场优势地位,将流量导向自家产品,从而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发展,影响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回顾此次争议,问题与百度构建内容平台的战略转型密不可分。近年来,百度一直在努力拓展自家的内容平台,百家号的崛起是这一转型的重要步骤之一。这一举措也引发了不少争议。尽管百度声称百家号的搜索权重提高是因为“按照优质内容排序”,但公众和业内人士对百家号内容的质量、真实性和公正性表示疑虑。比如,在搜索某些关键词时,百家号的内容往往占据搜索结果的前列,但其中可能存在误导用户的信息,甚至是一些谬论。
除了百家号的权重问题,百度近期对搜索引擎的另一些调整也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例如,百度不再显示网页地址,而是采用媒体的名称代替。这一变化虽然旨在提高用户体验,但也引发了一些担忧,因为用户无法直接判断搜索结果的来源,增加了对搜索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疑虑。
作为互联网领域的领军企业,百度在构建自家的内容平台的过程中,需要更加注意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搜索引擎作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之一,应该保持开放和公正,为用户提供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百度也需要加强对自家内容平台的管理,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赢得用户的信任和支持。
回溯至百度起步的初期,其愿景是做出一个真正好用的搜索引擎。随着公司的发展,公众发现百度搜索逐渐变成了一个封闭的生态圈。除了百度自家的内容产品,搜索结果中来自其他网站的内容越来越少。这种变化引起了用户的担忧和质疑,他们担心百度搜索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受到了影响。
除了百度之外,其他搜索引擎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他们也会推荐自家的内容产品,而不是根据网站PR值或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公平推荐。这种倾向性可能导致用户在不自觉中被误导,因为搜索引擎作为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之一,对于用户获取准确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的一些调查和用户反馈显示,相当比例的用户对百度搜索的评价是“难用”,但他们仍然选择使用百度搜索。这是因为用户希望通过百度搜索这个“门”进入更广阔的中文互联网空间。这也反映出用户对百度搜索的依赖和无奈。
业内专家对此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分析。他们认为,在移动APP时代,搜索的方式和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各大平台通过做“号”,把内容导入各自的生态圈成为一种趋势。在这种背景下,搜索引擎如何平衡自家内容与用户需求、如何维护一个公平的信息推荐环境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对百度的行为进行了关注和约谈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维护健康的网络空间秩序。对于百度的未来如何平衡自家内容与用户需求以及如何维护一个公平的信息推荐环境将是其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随着微信、微博、淘宝、今日头条和抖音等平台的激烈竞争,互联网行业的趋势逐渐明朗。各大平台为了维护自身市场优势地位,纷纷构建生态圈,通过平台内自我导流,对竞争对手进行选择性屏蔽,排斥第三方搜索引擎内容的自由抓取。这一趋势,特别是在互联网巨头如百度身上表现得尤为显著。
对于这种互联网互联互通的现状,业界专家表示担忧。博客网创始人、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指出,这种做法正在动摇互联网互联互通这一根本基石。在新媒体时代,网络搜索已成为人们获取资讯的主要途径之一。以百度搜索为例,其作为用户高度依赖的搜索引擎,在推送信息时必须担负起社会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价值。
传播学博士、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曹培鑫指出,这一现象反映出新媒体机构过于强调经济属性而忽视公共性和性。对此,我们应反思并改进对新媒体机构的管理制度和法规制定,促使其更好地平衡三种属性。搜索引擎作为文化交流传播的重要基础工程,应将公益性与服务性放在首位。
从社会管理角度看,如果搜索引擎长期只推荐自媒体内容,将影响主流媒体的发声效果。由于某些自媒体缺乏良好的媒介素养和监管缺失,无法正确甄别新闻的真实性,长此以往会削弱主流媒体的引导力,降低公信力。自媒体间的乱象如抄袭等,将损害生产者的创作积极性。
中国传媒大学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教授表示,搜索引擎作为信息和价值观聚合平台,应客观对待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如果为了私利利用技术和平台优势直接或间接兜售自家内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将违背基本的程序正义。搜索服务虽然不直接提供信息服务,但对用户接触到的信息具有先在性、隐性的决定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和欧盟各国早在2002年就开始通过行业规范和法规促进搜索引擎的公正和客观。对我国而言,应借鉴国际经验,从信息采集、软件开发与搜索机制等方面加以规范和协调,建立一个通用的、规范的网络信息资源搜索体系。搜索服务不仅是一项技术活动,更是承载法律、道德及社会价值的载体。
根据《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搜索服务提供者要确保搜索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个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凸显了搜索服务的社会责任和法律约束。
总曾强调,互联网的本质在于互联互通,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作为这个精神家园的一部分,搜索服务应致力于提升人们的互联网使用体验,而不是通过“加塞儿”等方式损害用户的幸福感、获得感。这需要监管机构、搜索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三方共同努力,改变现状。
未来,我们需要打造一个充满正能量、合法合规、用户友好的搜索环境。这需要监管机构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搜索服务遵守法律;搜索服务提供者要提供客观公正的搜索结果,维护网络空间健康氛围;用户也要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精神家园。